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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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3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典型人物类型

(一)基层就业典型

1.征集对象:从我校毕业10年内(2013年以来且现基层岗位工作的毕业生。

2.具体要求: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

(二)军营大学生战士

1.征集对象: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的大学生士兵

2.具体要求: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离开部队后表现突出

大学生创业典型

1.征集对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2018年以来)的毕业生

2.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创业项目,坚持学以致用,敢于实践勇于创新自主创业取得明显成效。

(四)求职就业典型

1.征集对象:2023届毕业生。

2.具体说明:在校期间较好规划了个人成长路径,充分展现个人能力、拥有积极的求职就业态度,对其他同学有示范、启示的求职行动

二、典型人物事迹材料撰写及报送要求

(一)事迹材料主要包括:

1.人物基本介绍,包含:姓名、性别、学院、年级或毕业届别、专业、工作单位、职位职务(就业型)或创业企业(创业型)述、主要荣誉或工作成绩

2.就业创业典型事迹内容,使用第一人称,运用写实性文体,材料详实可靠,文字流畅,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具有可读性、启发性、典型性,语言生动,以到达宣传效果。篇幅1500-2000字。

3.关于大学生求职就业(创业)给出3-5条建议。

4.学习生活工作图片(至少2张,JPG文件,文件大小不低于3M,符合清晰印刷标准)。

)事迹材料提交前命名要求:

1.事迹材料文档统一为word版本,命名为“学院简称+人物类型+姓名”。

2.学生生活工作图片勿要放入word文档,单独命名为“学院简称+人物类型+姓名+生活/工作图片说明”。

3.事迹文档及图片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简称+人物类型+姓名+手机号码”。

(三)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3523日下午下班前提供至少2篇(不同类型)毕业生就业创业人物典型事迹(电子稿)发送到招生就业处210025@hainnu.edu.cn。已经提交过的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案例勿要重复提交。

三、遴选及奖励

(一)遴选:招生就业处将组织评委对典型事迹材料进行择优遴选,确定典型人物事迹遴选结果。

(二)奖励:对评定的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发放奖品,另颁发荣誉证书。

四、宣传与推荐

(一)大力宣传。招生就业处将在我校大学生就业网站、“海南师范大学就业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就业平台发布典型人物事迹。根据事迹征集情况,将优秀事迹汇编成册,同时遴选部分事迹编入学校就业指导类课程教学资源库,供各学院学生学习借鉴。

(二)择优推荐。招生就业处将根据有关要求,择优推荐典型人物参与海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教育部“闪亮的日子一青春该有的模样”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毕业生就业创业年度新闻人物评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该项活动作为就业育人重要内容,把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以征集活动为契机,大力挖掘我校大学生求职就业、扎根基层、创新创业的优秀事迹,在全校营造鼓励大学生敢于筑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良好氛围,激励我校大学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联系人:雷老师电话65889490

 

                                        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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